药品类别:注射用双特异性单克隆抗体类抗肿瘤药物
研发与生产:由美国强生集团旗下杨森制药(Janssen)研发,上市许可持有方为比利时 Janssen-Cilag International NV,生产产地为瑞士(Cilag AG),国内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负责进口及上市后管理
规格与包装:单剂量西林瓶包装,规格为 350mg (7.0ml)/ 瓶(浓度 50mg/ml),每盒含 1 瓶
本品仅限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 ,需符合以下分子靶点及治疗场景之一:
肿瘤携带 EGFR 19 号外显子缺失突变(EGFR Ex19del)或 21 号外显子 L858R 突变,联合兰泽替尼(Lazertinib)作为一线治疗;
肿瘤携带上述 EGFR 突变,且既往接受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(EGFR-TKI,如奥希替尼)治疗后疾病进展,联合卡铂、培美曲塞治疗;
肿瘤携带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(EGFR Ex20ins),联合卡铂、培美曲塞作为一线治疗。
给药途径:静脉输注(需在医疗机构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);
剂量计算:依据患者体重分层 —— 体重≤80kg 者,每次剂量 1050mg;体重>80kg 者,每次剂量 1400mg;
给药频率:联合化疗方案时,每 3 周给药 1 次;联合兰泽替尼方案时,每 2 周给药 1 次;
首次给药:分 2 次进行(第 1 周第 1 天、第 2 天),后续每次单次输注;
预处理:输注前需口服抗组胺药、退热药;首次输注前额外需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(预防输液反应);
联合用药注意:联合兰泽替尼治疗的前 4 个月,需常规使用抗凝药物(预防静脉血栓栓塞)。
储存条件:未开封药品需在 2~8℃避光、密闭保存(不可冷冻);稀释后药液需在 10 小时内(含输注时间)使用完毕;
有效期:未开封药品有效期 36 个月(以瓶身标注为准);
特殊人群:儿童及青少年用药安全性、有效性尚未确定;≥65 岁老年患者、轻至中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,无需调整剂量;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需在医生评估后慎用。
常见不良反应(发生率≥40%,多为轻中度,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即可干预):
皮肤反应:皮疹(83%~89%)、指甲毒性(47%~71%);
输液相关反应:发热、寒战、头晕(发生率 51%~67%,多发生于首次输注)。
严重不良反应(发生率<5%,一旦出现需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接受评估):
间质性肺疾病(ILD):表现为持续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胸闷;
静脉血栓栓塞:表现为单侧下肢肿胀、胸痛、咯血。
基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(MARIPOSA、MARIPOSA-2、PAPILLON):
联合兰泽替尼一线治疗 EGFR Ex19del/L858R 突变 NSCLC,中位无进展生存期(PFS)达 23.7 个月,显著优于单用奥希替尼(16.6 个月);
联合化疗治疗 EGFR-TKI 进展或 EGFR Ex20ins 突变 NSCLC,中位 PFS 较单用化疗延长 4~6 个月。
重要提示:本品为处方药,需严格遵医嘱使用;用药期间如出现任何不适,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,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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